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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及 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5-22 16:35:32 作者: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业:

根据《2018年安庆市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宜人社秘〔2018〕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就业脱贫工作,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一)见习单位征集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合法资质、管理规范、运营正常,资信良好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见习岗位。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要既能给见习人员提供锻炼机会,又能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  

(三)见习对象及见习时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为3-12个月(2018年6月30日前达成见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其毕业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及以后。2018年7月1日后达成见习协议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其毕业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

(四)补贴办法。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各见习单位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不允许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五)见习基地认定

申报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资料:

1.岳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岳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3.岳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人社局对见习基地的审核和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单位申报→资料审核→条件评估→社会公布→认定授牌。

(六)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的申报与对接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负责及时汇总本地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并通过部门网站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广泛发布,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提出就业见习申请(附件3),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内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优先安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适时组织就业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每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公益性岗位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各类单位及企业均可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岗位的申请。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

1.用人单位需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期限不低于1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扣除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后不低于1150元/月),并明确告知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即可长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被聘用人员上岗前需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并在上岗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劳动者无需进行就业困难认定)。

3.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四)补贴办法。公益性岗位补贴分为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人均约15000元/年给予补贴,用人单位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岗位补贴分为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个人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300元标准分别给予用人单位和个人。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公益性岗位开发程序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岳西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见附件4);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人社局对公益性岗位的审核和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益性岗位申报→条件审核→社会公布→人员招聘→人员认定。

 (六)公益性岗位对接

经政府批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面向全县公布信息、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提出申请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公益性岗位供需见面会。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聘用人选。

三、其他事项

(一)2017年已申报公益性岗位但未实现人员安置,2018年仍有公益性岗位设置需求的单位需重新申报确认岗位。

(二)就业见习人员由见习单位全额发放不低于1600元/月的生活补助,财政补助部分在见习单位按季提交申请后,转入见习单位账户。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单位岗位补贴全额由政府予以补助,并转入单位账户,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予以代扣。岗位补贴中个人岗位补贴按季直接发放至聘用人员个人工资账户。

(三)就业见习补助、公益性岗位及社保补贴申请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岗位实际申报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按财政资金预算额度及申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确定)

  申报地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二楼

联系电话:0556-2191200,咨询电话:0556-2191719

附件: 1.《岳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2.《岳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3.《岳西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4.《岳西县2017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申报表》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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