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
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为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困难,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作用,现就申报普惠制岗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凡在本县登记注册、参加失业保险、无欠费,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裁员的企业均可申 报岗位补贴。
2、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企业前三年度平均缴费额的一定比例(由县人社局、财政局按企业申报核定情况确定比例)发放补贴金额,年底一次性发放。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企业,每年9月初至9月29日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申报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企业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2)2011—2013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统计表;(岳西就业网下载专区下载)
(3)企业前三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有效凭证复印件;
(4)企业2014年度(1-9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表;(岳西就业网下载专区下载)
(5)企业不裁员承诺书;(岳西就业网下载专区下载)
(6)企业不裁员承诺公示;(岳西就业网下载专区下载)
(7)企业用工情况、用工备案及就业实名制登记办理情况统计表。(岳西就业网下载专区下载)
三、政策执行和期限
失业保险岗位补贴按年申报,此项补贴政策按皖人社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延续至2017年底,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时按要求上报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办理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企业用工情况统计表》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申报2014年度岗位补贴。
2、2012年1月1日后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皖人社秘【2012】114号和岳劳就【2013】1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稳岗补贴。两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3、符合条件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