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2018年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及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2018年稳岗补贴申报
(一)适用对象: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即非国家或省、市政策性关闭破产(整体关闭破产)名录内企业,且申请企业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2.非违法失信企业、非“僵尸企业”;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4.2017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88%)。
(二)计发标准: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三)办理程序:1、网络申报。各企业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所进行网络申报(现场指导,网络申报网址:www.ahygjy.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2、现场确认。各企业依照附件1《稳岗补贴部分指标解释》准备好相关数据,经网络申报后,将阳光就业网系统生成的稳岗补贴确认书(加盖公章)提交失业保险所确认。3.审核发放。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符合条件的单位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一)适用对象: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二)计发标准:
1、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2、职工在失业期间个人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3、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在企业已享受过就业资金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职工享受的技能提升补贴减半支付。
(三)办理程序: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可现场指导)。
2、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就业局按照规定联合进行核查确认,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职工本人携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确认表》。
3、经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在网络申请渠道无法完成的情况下,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就业局失业保险所现场办理。
(四)其他:
1、职工本人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办理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其他个人代为办理,但不得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领手续。其他人代职工办理现场确认的,除需按前述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职工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3、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申领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三、工作要求
1、实施企业岗位补贴政策,是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参保单位要建立不裁员承诺机制,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违反不裁员承诺的,追回补贴资金,并取消补贴申请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流程,知晓办事场所。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为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联 系 人:县就业局失业保险所 程红兵 胡中华
联系电话:2191101 2191969
附件:稳岗补贴部分指标解释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西县财政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