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增加收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71号)文规定,现就2017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7年在外务工或创业(含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6个月以上、16-59周岁(195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补助对象需是《安徽省就业脱贫管理系统》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册贫困劳动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申请条件:
1、2016年以来已享受居家就业、岗位就业等就业脱贫奖补政策人员;
2、已在县内企业进行有效用工备案人员;
3、已在本县企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任一项)人员。
二、补助标准
根据转移就业地点,按照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外三个层次分别给予每人300元、200元、1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三、申请材料
1、《岳西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审批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务工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工资发放证明或外出务工证明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
4、《县外转移就业承诺书》(附件2);
5、贫困户惠农资金一卡通复印件(注明开户人姓名)。
四、申请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凭上述材料到各行政村申请,由各行政村扶贫队长和县直单位帮扶联系人对其转移就业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留存《县外转移就业承诺书》1份,作为贫困户家庭收入脱贫认定依据。
2、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扶贫办复核汇总后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查(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3、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审查审批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审批通过人员花名册下发各乡镇,各乡镇按花名册填报《乡(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汇总审核、审批表》及《乡(镇)转移就业交通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后,县财政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4、各乡镇需在享受补助贫困户扶贫手册上记录好帮扶措施和成效。就业保障所负责在《安徽省就业失业和用工备案管理系统》中“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就业创业脱贫管理”模块维护登记好其就业状况、交通补贴享受金额情况等帮扶成效。
各乡镇需在2018年2月12日前将个人申请资料、汇总表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人:夏凡,联系电话:2191969。
五、资金来源
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资金从县就业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县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工作职责及要求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及时登记帮扶措施和成效,维护好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岳西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审批表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西县财政局
岳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元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