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
为切实加强就业工作,进一步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促进自主择业,提高就业稳定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1〕44号)和《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17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开展就业困难人员2017年下半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持有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经县人社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017年7-12月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且补贴享受年限未超出规定年限的人员。
2、离校1年内(首次缴费时间距毕业时间不足1年)高校毕业生2017年7-12月以灵活就业方式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补贴期限
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
三、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四、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应缴清2017年12月31日前本人养老或医疗保险应缴金额。2017年7-12月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有照片的页面和“就业援助卡”页面)、农商行代扣养老保险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应确认可以正常使用),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全日制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领取、填写《岳西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社保补贴(《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5:7006/)。
2、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审核、盖章,在统一时间内公示一周(公示材料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
3、县人社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补贴
1、已在个私企业、民营企业或其他企业长期工作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已订立劳动合同的应由所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列入补贴范围;
2、中断缴费,仅缴纳补贴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七、工作职责及要求
1、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须确认申报人员为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且补贴享受年限未满的灵活就业人员,并耐心指导申报人员在阳光就业网办系统中进行个人注册及补贴申报;
2、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按顺序整理好申报材料,并将补贴申报情况按低保和其他类型分册登记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汇总表》,且须于12月7日前完成公示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3、社会保险补贴一律实行农商银行(原农村合作银行)银行卡发放;
4、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要加强宣传力度,在居民集中点等地方宣传栏张贴申报补贴通知。
业务咨询电话:0556-2191200 周俊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西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