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受理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用工备案减员、停止社会保险。
三、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152元。
四、材料清单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五、办理流程
1、失业保险窗口受理
申领人本人申请→办理窗口核算(初审、复核)→审批→发放→次月20日起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保卡(暂无社保卡的失业人员提供农商银行卡)。
2、网上申请(具体流程细见安庆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告知单及申领承诺书》)见附件1。
五、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操作流程
六、办理时限
当月24日前申报,现场办结,次月发放。
七、申请表格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见附件2)
附件2: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