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岳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新闻资讯 > 失业保险

关于申报2015年度企业普惠制岗位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09-08 15:05:40 作者: 浏览量:

各参保企业

为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经信委、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皖政〔2013〕5号文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89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5年度普惠制岗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凡在本县登记注册、参加失业保险、无欠费,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裁员的企业均可申报岗位补贴。

2、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企业2014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费总额的50%确定补贴金额(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底一次性发放。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企业须于2015年9月31日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后,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核批准。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岳西县2015年度普惠制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

(2)201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情况统计表;

(3)企业201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有效凭证复印件;

(4)企业2015年度(1-9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表;

(5)企业不裁员承诺书;

(6)企业不裁员承诺公示;

(7)企业2015年度用工备案情况审查表(需加盖人社局法规监察股公章)。

申报材料可在岳西人社网失业保险、岳西就业网下载专区栏目下载填报,并交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所,联系人:胡中华,联系电话:2191101。

三、政策执行和期限

失业保险岗位补贴按年申报,此项补贴政策按皖人社发〔2014〕11号文件规定延续至2017年底,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时按要求上报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不允许申报2015年度岗位补贴。

2、当年未履行承诺而裁员的企业,将按照实际裁员人数追回补贴资金,并取消其后续岗位补贴享受资格(规模裁员指人员减少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3、符合条件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普惠制岗位补贴申报附件.rar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西县财政局

 

                               2015年9月6日

分享到:
分类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