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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农业委员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募公告

来源: 时间:2015-07-02 10:44:39 作者: 浏览量:

根据《岳西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农业委员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单位名称

岗位类别

人数

条件

检察院

保安

1

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

男性就业困难人员

农委

2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招募对象具有岳西县户籍、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曾经或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且就业确有困难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3、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 

    4、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就业确有困难的失地(失林)劳动者(人均耕地少于0.3亩); 

5、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高校毕业生; 

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申请:201576日至20157月17日。报名地点: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可在报名时办理);

3、招募条件中需要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对照招聘条件,由县就业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县人社局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招募方法和程序

    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募、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及用人单位工作实际,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面谈、考察,确定招募人选。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确定的招募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依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县检察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1300元/月(单位每月发放工资1100元 就业资金每月补助个人岗位补贴200元),县农委聘用人员工资待遇1400元/月(单位每月发放工资1200元 就业资金每月补助个人岗位补贴200元),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县检察院   0556-2190856    联系人:张从高

         农委     0556-2185074    联系人:  

   劳动就业管理局    0556-2191200    联系人:周  俊

 

                              岳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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